嘉義市政府公告污染環境行為廢棄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勿隨意張貼廣告如有違規情事將依法 Posted on 08 11 月, 2019 by 嘉義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in 公會資訊 分享此文:共享FacebookGoogle電子郵件